天天微动态丨cf金丝匕首 cf金丝匕首和清刚对比

互联网   2023-06-24 01:00:36

1987年7月6日,故宫刚因为韩吉林案对72万平方米的每个角落进行了一次彻查,加强各项戒备,重新开放19天后,在众多游客当中一对情侣已经连续出现在故宫3天了。

和其他出门游玩的情侣略微不同的是,姑娘虽然非常漂亮,异域风情的脸庞风情万种,但是却似乎忧心忡忡,郁郁寡欢。而身边的小伙则仍然稚气未脱,兜兜转转,东张西望。


【资料图】

最终,在珍宝馆养性殿,陈列的乾隆皇帝生前御用过的一把匕首前,男孩停住了脚步,认真仔细地端详起这把匕首,匕首上镶着金丝和绿宝石,价值连城。在巴扎上见过惯了镶着各种宝石的英吉沙小刀的男孩懂得这把匕首的价值,他的眼神突然多了一丝惊喜。

他兴奋地跑到姑娘的身边,和她悄悄耳语了几句。姑娘顿时脸色突变,急急忙忙的把小伙拉走。

两人走出故宫,回到住处之后,顿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姑娘梨花带雨:“那是故宫, 故宫要是也能偷,早有人偷了,也轮不上你!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才能靠谱一点?”

面对姑娘的抱怨,小伙子似乎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激动的跟女友讲着自己的计划:“要是把那把小刀弄到手,可以换来很多很多的钱,也就不用自杀了,换了钱还可以多玩好多地方。”说着自顾自地扯下了阳台上的晾衣绳揣进了包里。

对于小伙而言,在21年的所有认知中,这是最后一搏了,对于后果,似乎没有更糟糕的事情了。

因为他们这次私奔,后路都断了,钱也快用光了。姑娘比小伙大5岁,即便大5岁,姑娘也不过只有26岁,都处在向往的自由、精彩、刺激的生活阶段。

而油田工作的枯燥生活,让两个躁动的灵魂碰撞出了火花。姑娘发现怀了孕,和原配离了婚,但却无法嫁给小伙,因为小伙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被迫打掉孩子后,两人因无法忍受他人嘲笑,便一起离开单位, 离开这个让他们伤心的地方。可仅过了一个月,因为两人所带积蓄被花光,又只得硬着头皮返回单位。由于无故旷工,两人受到降一级工资、留厂察看的处分。

即便发了这样严重的错误,油田还是给了出路,但是两人却受不了其他人的白眼。不久,姑娘偷来弟弟3000元现金,和小伙再次私奔, 从克拉玛依、西安、成都、上海,一路来到小伙的老家山东潍坊,然后又到了北京。小伙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把钱花光,然后双双自杀。

不顾女友阻拦,小伙子是带着决绝走的,但是他并不知道仅仅半个月前韩吉林因为盗宝而轰动一时,如果他知道韩吉林的结局,不知道还有没有勇气再次踏入故宫。

下午,小伙赶在3点前再次来到了故宫, 在角落里躲到月亮升起后,便翻进养性殿院内。借着月光,他看见养性殿门上挂着一把大锁。

和其他的盗贼不一样,他根本没有任何的通盘计划。看到那把锁他愣住了,正在他考虑怎么办的时候,身后便传来了保卫人员急促的脚步声,小伙还来不及反应和逃跑,就被团团围住了。

1987年10月23日,小伙因有预谋、有计划地盗窃国家珍宝,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性质恶劣, 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而鉴于其犯罪未遂,可以照未遂犯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1987年半个多月时间,故宫连续发生了两起盗案,影响极其恶劣,而窃贼却一个比一个愚蠢,而继韩吉林以之后的这个山东潍坊小伙名叫向德强,21岁,克拉玛依油田工人。如果不是这一场荒诞的说走就走的爱情,他的命运或许没有如此悲剧。

最后问一句:“谈恋爱吗,坐牢的那种?”

#故事推荐#佤邦这个地方,混乱血腥。

枪火、诈骗、走私、盗猎、性交易。

你能想象到的,和想象不到的事情每天都在这里上演。

他们会把杀掉的人都会装进行李箱扔进后山。

他们每骗来五十万就会燃放起一朵烟花。

这里的每一分钱,都是白骨堆砌。

01

刚到所谓公司的时,我就意识到不妙了。

门口保安的腰里别着鼓鼓的东西,进院之后他们收走了我们的手机和身份证,像囚犯一样押解我们上楼。

“你是怎么来的?”和我一同被送上楼的汉子问这样我。

“听说这里不要学历不要经验,轻轻松松月入几万,当然是来赚钱的。”我对他说。

“那咱们以后就是同事了,多多关照,我叫李铭。”

我没心情听他讲话,因为电梯门打开时,正对着的那个角落里,一个魁梧的男人将在那个通话员一脚踹翻在地,骂骂咧咧的。

可能是见我注意到了那儿,陪我们一同上楼的组长拍了拍我的肩,笑呵呵地说:“小伙子不要紧张,咱这里管理严格一些,你也知道,这个地方不是太安全,也是为了你们好。”

组长笑容和煦温暖,让人如沐春风。

如果不是押送着我们的人手里拿着匕首,或许我会以为,他是个不错的好人。

我们被送到了一间教室似的屋里,讲台上的“讲师”激情地宣讲着公司的未来。

教室的角落里,几个瘦小男人把玩着手里的匕首。

“大组长?这一批员工到了,你先给他们上课,交代一下工作方面的问题?”组长朝着讲台上的“讲师”挥了挥手。

角落里,那几个把玩着匕首的男人似乎注意到了我们这边。

我和他们眼神相汇,我觉得一股莫名的寒意涌向心头。

我见过那种眼神,就像握刀的屠夫看着待宰的畜牲。

02

我是在朋友介绍下才来到这里的。

他和我讲佤邦全都是来捞金的华人。

这里不要学历,不要经验,轻轻松松月入几万,来的话还可以给报销机票。

但我到这的原因并不是为了钱,钱对现在的我来说并没有太多意义。

我来这是为了找人。

我在朋友发我的视频里见过一个男孩,眉眼和我的母亲极其的相似。

母亲年轻时在朋友的蛊惑下到佤邦捞金。

到佤邦的那天,她就所谓的朋友卖去做小姐。

后来母亲阴差阳错逃离回国,直到去年她因当时落下的病根去世,她才提起这件事。

母亲当年在佤邦生下一个男孩。

她说她活了这么多年一直问心无愧,只有那个被她抛弃在佤邦的儿子是一直折磨着她的执念。

缅北是什么地方母亲再清楚不过,或许她从来未曾想过,她离开时不到他膝盖的儿子,居然在那个遍地亡命之徒,黑帮和武装集团争斗不休的佤邦活到现在。

我问过朋友,他说那些视频都是公司实拍。

我来到这就是要弟弟回家。

讲台上讲师还在激情的宣讲着作为一个“通话员”的基本素养。

“教室”里听课的“学生”们已经有人发现察觉了异常。

“这他妈不是诈骗吗?说好的高薪工作就是诈骗?老子不做,把身份证手机还我,我要回家。”有人拍桌站了起来,那是个东北汉子,魁梧手臂赶我两个。

也许是心直口快,也许是自持健壮,他完全没有把角落里几个玩匕首的瘦小男人看在眼里。

讲台上的“讲师”斯文的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公司有公司的规矩,看来规矩这门课要提前讲一讲了。

几个瘦小的男人围了上来。

教室里的人一哄而散,全都躲在了角落。

诺大的教室中间只剩下东北汉子还有面露凶光的几个瘦小男人。

东北汉子操起了板凳。

几个瘦小男人总能熟练的逮到东北汉子挥动板凳的间隙,用匕首在他身上留下伤口。

东北汉子咬着牙,始终不肯叫痛,他嘴里不停的咒骂:“做他娘的诈骗,伤天害理,有能耐把你爷爷我杀了?”

他们用匕首一刀一刀的在汉子身上剐出伤口,不是直接刺向要害,这显然是有意为之。

我觉这几个男人是杀过人的,他们似乎很了解人身上致命和不致命的地方。

他们在戏耍那个东本汉子。

当我还在思考这件事会如何处理的时候。

一直在讲台上观望的讲师忽然发难,他一脚把魁梧的东北汉子踹翻在地。

几个瘦小的男人一拥而上把汉子控制在那里。

讲师拽起汉子的手,在怀里掏出了圆规,狠狠地将汉子的手钉在了木桌上。

汉子的血溅到了讲师的金丝眼镜上,他疼的哀嚎不止,满头冷汗。

我透过窗户向工作区看去,外面那群人像一群僵尸一般不停的接打电话,对这里的惨叫视若无睹。

又是一声痛苦的嚎叫,讲师把扎进桌子的圆规活生生地在汉子的手掌上拉了出来。

汉子的手掌上被拉出一道深可见骨的“沟壑”。

圆规的凹槽里是碎肉和鲜血。

他早就疼晕了过去。

没人敢说话,学员们缩在角落,胆小的人早就吐了一地。

讲师在怀里掏出了丝巾,仔细的把自己的圆规擦拭干净。…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那少女和她年事相仿,大约也是十八九岁,腰插匕首,长辫垂肩,一身鹅黄衫子,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革履青马,旎旖如画。

那黄衫女郎纵马而过,李沅芷情不自禁,催马跟去,目不转瞬地盯着她。”腰插匕首,翠羽黄衫,革履青马,旎旖如画,一个英气勃发的巾帼女子就这样鲜活的呈现在了读者面前,情不自禁的何止是李沅芷啊,还有书本外的我们。

霍青桐出场时也就十八九岁,但他的魄力远超男人,可以从指挥部落与前来侵犯的清军的战斗中看出。

霍青桐因为追踪圣经《可兰经》而遇到了陈家洛,与陈家洛一见钟情。而霍青桐的风姿秀美,也让陈家洛心跳加剧。两人就在这不经意的一次相遇中,暗生情愫。临走前,霍青桐将随身的古剑送给了陈家洛,算是定情信物。而陈家洛手握着这柄古剑,也是心潮澎湃。

本以为接下来的故事是两人再次重逢后的热恋,没曾想,出现了一个女扮男装的李沅芷。李沅芷的出现,让陈家洛颇为不满,他觉得霍青桐作为一个女子如此跟一个男子嬉戏玩闹,实在没有一点女孩子的矜持。

霍青桐也看出来了陈家洛的疑心,但是她没有解释。她只是告诉陈家洛,可以问陆菲青,一问便知。但是陈家洛作为堂堂一个男儿,还是红花会的总舵主,怎么能拉下脸去问这种羞于开口的事情。

于是误会越来越深,陈家洛最终爱上了香香公主。而霍青桐呢,也因为跟李沅芷的打闹,丢了最爱的陈家洛。即便香香公主死后,也没能跟陈家洛再次复合。很多读者很叹息,甚至痛骂陈家洛渣男。

后来,他们陷入清军的包围圈等待霍青桐救援但是霍青桐没有立即去救,而是进行了一系列的计划和部署。

因为当时霍青桐受了打击,生了一场大病,大家认为霍青桐是因为生妹妹和陈家洛的气,所以才不去救的。关键时刻别说别人了,就连自己的父亲和哥哥也不相信她。我青铜忍住忍住了内心巨大的委屈,依然坚持正确的决策。保住了整个部落。

这种临危不乱顾全大局,坚韧不拔的品质,优秀的男人也自叹不如。霍青桐懂兵法、有谋略,还有自己的责任和事业,很有所谓大女主的气场,完全是个能独当一面的女强人。

我个人觉得霍青桐是金庸小说中最完美的女主角,唯一的缺点就是眼神不好,不过这也不能怪她,毕竟刚出场的陈家洛还是有不少优点能吸引霍青桐的,比方说长得帅、气质温文尔雅、武功高强、身为富家公子却有勇气加入反清复明的帮会并当上帮主,还对霍青桐有救命大恩。

对此,您怎么看?你喜欢霍青桐吗?

一个女人的一生幸福多数时候要看她遇到什么样的男人。霍青桐遇到“渣神”陈家洛算是她的孽缘了,这么能干又有魄力的女子咋就毁在陈家洛这人手里了呢?金庸先生!太不公平了![翻白眼][emailprotected]:记忆中,读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就是金老的《书剑恩仇录》。多年后,书中的许多人物仍然鲜活如初,历历在目,仿佛是昨天才读过一样。如果有人问我,想起《书剑》时,哪个人物会最先浮现在我脑海中。我的答案确定,肯定以及一定是翠羽黄衫 -- 青桐姑娘。风流倜傥的陈舵主,我会赞叹一句,少年英雄。白衣如雪,明艳绝伦的香香公主,我会赞叹一句“人间绝色”,再加上一句“红尘仙子”。但也仅此而已。我所有的仰慕之情,所有倾心之意都已经给了那个骑了一匹青马,纵骑小跑,轻驰而过的女郎,她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 她大约十八九岁,腰插匕首,长辫垂肩,一身鹅黄衫子,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革履青马,旎旖如画。而这位女郎就是翠羽黄衫。青桐姑娘是金先生笔下《书剑恩仇录》中的女主角。但是她却失去了主角应有的光环,只因为她有一个妹妹,那个冰清玉洁,倾国倾城的雪域奇葩,那个让陈舵主家洛一见倾心,呐呐无言的喀丝丽。她是回部首领的女儿、香香公主的姐姐,秃鹰陈正德和雪雕关明梅门下。她足智多谋,擅长用兵,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奇女子。也许是做为女子,她太过聪明,也太过能干,与香香公主我见犹怜的柔弱形象相比,不怎么讨巧。但她却丝毫没有嫉妒和怨恨之心,只是一个人默默地承受,她与陈公子一见倾心,但当她疼爱的妹妹也爱上了自己的倾心之人后,她便把所有的爱隐藏了起来,远远躲开,像一只受伤的孔雀一样,默默忍受着相思之苦,舔舐着伤痛。青桐之痛在于,作为族长的长女,她对部落的存亡负有责任;作为姐姐,她对妹妹有呵护之情;作为一名才华出众的江湖儿女,她注定是要铁肩担道义,慧剑斩情丝。所有种种不舍均抵不过理智二字。青桐果敢,睿智,美丽、能干且善解人意。如果说江湖有梦的话,她就是梦中那个最为理想的侠侣,没有之一。如今重读金老的作品,《书剑》仍然是我最喜欢读的,不为别的,只为那江湖梦中的一袭黄衫,风中翠羽,策马扬鞭驰骋,纵横塞外中原。酹酒一杯,我敬伊人!

阳光一笑花满楼

记忆中,读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就是金老的《书剑恩仇录》。多年后,书中的许多人物仍然鲜活如初,历历在目,仿佛是昨天才读过一样。如果有人问我,想起《书剑》时,哪个人物会最先浮现在我脑海中。我的答案确定,肯定以及一定是翠羽黄衫 -- 青桐姑娘。风流倜傥的陈舵主,我会赞叹一句,少年英雄。白衣如雪,明艳绝伦的香香公主,我会赞叹一句“人间绝色”,再加上一句“红尘仙子”。但也仅此而已。我所有的仰慕之情,所有倾心之意都已经给了那个骑了一匹青马,纵骑小跑,轻驰而过的女郎,她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 她大约十八九岁,腰插匕首,长辫垂肩,一身鹅黄衫子,头戴金丝绣的小帽,帽边插了一根长长的翠绿羽毛,革履青马,旎旖如画。而这位女郎就是翠羽黄衫。青桐姑娘是金先生笔下《书剑恩仇录》中的女主角。但是她却失去了主角应有的光环,只因为她有一个妹妹,那个冰清玉洁,倾国倾城的雪域奇葩,那个让陈舵主家洛一见倾心,呐呐无言的喀丝丽。她是回部首领的女儿、香香公主的姐姐,秃鹰陈正德和雪雕关明梅门下。她足智多谋,擅长用兵,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奇女子。也许是做为女子,她太过聪明,也太过能干,与香香公主我见犹怜的柔弱形象相比,不怎么讨巧。但她却丝毫没有嫉妒和怨恨之心,只是一个人默默地承受,她与陈公子一见倾心,但当她疼爱的妹妹也爱上了自己的倾心之人后,她便把所有的爱隐藏了起来,远远躲开,像一只受伤的孔雀一样,默默忍受着相思之苦,舔舐着伤痛。青桐之痛在于,作为族长的长女,她对部落的存亡负有责任;作为姐姐,她对妹妹有呵护之情;作为一名才华出众的江湖儿女,她注定是要铁肩担道义,慧剑斩情丝。所有种种不舍均抵不过理智二字。青桐果敢,睿智,美丽、能干且善解人意。如果说江湖有梦的话,她就是梦中那个最为理想的侠侣,没有之一。如今重读金老的作品,《书剑》仍然是我最喜欢读的,不为别的,只为那江湖梦中的一袭黄衫,风中翠羽,策马扬鞭驰骋,纵横塞外中原。酹酒一杯,我敬伊人!

1987年7月,时隔7年之后,又一个不信邪的人瞄上了故宫博物院里的宝物,上演了建国后第五次故宫盗宝案。

此人名叫项德强,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生活服务公司工人。他在刚满20岁的时候爱上了一个比他大5岁且离过婚的女人,遭到家人的极力反对。由于无法说服父母便和女友同居了。没多久女友怀孕,女方父母便催促他们结婚,但项德强还不够法定的年龄不能登记,项只得和女友离开。

眼见女友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不得巳只好做了流产。流产后的女友感觉单位的人都已知晓,再无脸去上班,于是两人带上仅有的几百元离家出走了。回到项的家里,女友又觉得家里人也不关心她,便偷了弟弟的3000元钱两人私奔了。

二人如同一对幸福的小夫妻到西安、四川、上海、山东等地到处游玩。途中项对女友说到北京去找工作,他会养活她。二人又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到北京后项并没有去找工作,而是带着女友一连三天逛故宫。

在故宫珍宝馆养性殿里,项德强对展柜里的一把乾隆皇帝用过的匕首情有独钟而流连忘返。没有多少文化的他认为,匕首上镶着的金丝、宝石一定可以卖不少钱,他就可以不用急着找工作了。

7月6日,他们回到居住的旅馆,将墙上晾衣服的长尼龙绳解下准备作盗宝用。但遭到女友的反对,说:“你听我的,那地方不能去,故宫要是也能偷早就有人偷了,也轮不上你!”早先项是什么都听女友的,但这次却推开她,说道:“轮不上我也得去,咱们钱巳不多了,不偷也是死,偷成了卖了钱就可以痛痛快快再玩些日子。”此时女友疯了似的拉住他“你非要去也行,我也去!一块儿抓住一块儿死!”

女友的此话更坚定了项的决心,拍着胸脯保证让她过上有钱人的生活。

下午项再次来到故宫,找机会躲在一个角落里,等到月亮升起时他翻进了养性殿院内,走到大门前。可大门上挂着一把大大的锁,他使劲推了几下大门只是晃了晃。什么工具都没带,砸门打碎玻璃声音太大会引来值班人员。

正当项在犯难之际,还在那里孜孜不倦的推门摇门之际,站在他身后的几名值班保卫人员也实在看不下去了,用将他擒获的办法帮他解决了“难题”。

3个月以后,这位连大门都没有能进去,也没有碰到乾隆匕首的蠢贼于1987年10月23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失去了人生自由将一辈子面对高墙,真是可悲可叹!#微头条日签# #文物故事#

1994年,向华强、向华胜两兄弟与张敏正在餐厅用餐时,突然蹿出四名手持开山刀的壮汉大喊:“向华胜,受si吧!”

“你们是谁…?”还没等向华胜说完,四人拔刀就砍。

向氏家族是“新义安”的龙头家族,向华强兄弟九人,个个伸手了得。向华强做过电影演员,向华胜曾街头制度歹徒,向华民还曾开过武馆。到了三代龙头向展伟,耍起拳来依旧虎虎生风…

向氏家族的子孙之所以都要练武,得益于“新义安”的创始人向前,向前在创立“新义安”之初,便立下家训:

“但凡我向家子孙,从小必须勤连拳脚功夫,以防不时之需。”

因为向前知道向家从事的是一条没有归途的凶险江湖路,随时要预防不测和被人偷袭。

彼时,“新义安”与港英矛盾激化,港英政府几次三番对向前下达了“逐客令”。向前看着六七岁的向华强、向华国还在追逐打闹,三五岁的向华民、向华胜还在蹒跚学语,让他放不下心来。

一番思虑之后,向前请来了自己的挚友,九龙城寨第一武师刘远成,亲自教授向家九兄弟拳法和格斗技术。

在刘远成的教导下,向家几兄弟个个身手了得,且都能独当一面。向华强不仅凭借拳脚功夫进入了演艺圈,实战能力更是很强。

向华胜看似文弱身材清瘦,带着一副金丝框眼镜,但他的身手也非常不错,空手夺白刃对他而言并非难事。

一次深夜下着雨,向华胜下楼吃宵夜,结果在停车场附近,有人突然窜出来,用匕首抵住了他的腰,“别动,把表和身上的钱都给我!”

向华胜没有打草惊蛇,假意解开表带,趁着歹徒接表之时,猛然出手将歹徒手中的匕首夺下,一个不小心划伤了虎口,鲜血直流。

最终向华胜夺下匕首,但歹徒拼命挣脱,带着价值50万的表落荒而逃。事后,向华胜也没有追究,去了医院包扎伤口。

1994年,向华强和向华胜还有张敏在香港半岛酒店用餐时,突然蹿出来几名手持开山的彪形大汉,大喊:“向华胜,受si吧!”

“你们是谁…?”还没等向华胜问清缘由,几人上来对着两兄弟就是一顿乱切,好在向华强反应快,顺手将咖啡盘扣了过去。

向华胜也趁机就地一滚,滚到了服务生身边,拿起烤肉叉子就朝着几人插去,兄弟俩背对背奋起反抗,张敏则躲闪到一边,最终二人合立打退了几名歹徒。

由此可见,向氏兄弟的功夫了得。

然而这件事后,向华胜与张敏就分手了,不知有什么关系?

1987年,向华胜在看到张敏的第一眼后,就深陷其中,不顾有夫之妇的身份对她穷追猛打。

张敏看重向华胜的身份,有了他的庇佑和加持,张敏在演艺圈一路高走,没多久就成为炙手可热的明星。

1995年,张敏功成名就,向华胜也与原配离婚,准备迎娶张敏。然而等向华胜带着张敏的照片去问大师姻缘时,大师却说:“此女两颊无肉,恐克夫。”

向华胜相当信奉风水,听了这话放弃了娶张敏的想法,可张敏得知原因后,在加上之前的袭击事件,她毅然决然的跟向华强提出了分手。

向华胜不以为然,还威胁张敏:“离开我,你什么也不是,全香港不会有人敢用你,也没有人敢娶你!”

张敏不信邪,离开了向华胜,结果她投资的电影遭到向华胜的阻挠损失千万,灰头土脸的离开了香港,回到了上海做生意。

张敏在做生意时,认识了“京城四少”之一的汪雨,汪雨不怕向华胜的势力,对张敏发起了追求,还与向华胜“一较高下”。

最后,向华胜在汪雨面前认输,祝他和张敏幸福,自己则转身跑回了香港。

1998年,48岁的向华胜经人介绍认识了24岁的女星张玉珊。两人不顾世俗的眼光,谈了一场“父女恋”。

恋爱后,张玉珊逐渐退出了演艺圈,跟着向华胜学做生意,开了一家瘦身公司修身堂。如今这家公司做到了上市,而张玉珊也早已成了富婆。

当时,向华胜也曾拿着张玉珊的照片请教大师,没想到这次大师告诉他说:“此女乃灵童转世,一世旺夫运。”

与此同时,向华胜这年炒股赚了十几亿,因此对于大师的话,他更加深信不疑。只不过,即便张玉珊是旺夫运,两人的感情却还是在8年后无疾而终。

分手后的向华胜去了北京发展,又与37岁的烟草商人端木樱子擦出了爱的火花。相差22岁的两人无惧年龄的差异,在法国完婚。

原以为这次向华胜可以幸福一生,没想到两人的婚姻生活仅仅持续5年,向华胜就患上了食道癌。

2014年,64岁的向华胜因食道癌在北京协和医院去世,据说是因为他信风水不配合治疗,才导致病情恶化去世。

在向华胜去世前,得知噩耗的张敏还曾专门去西藏为他诵经祈福,张玉珊也在他的葬礼上痛哭不已,看前女友的做法,也能看出向华胜的为人。

如今这位昔日大佬已经去世多时,而他曾经的女朋友们却有的过的不尽如意,有的风生水起。

张敏嫁给了一个小导演,跌落神坛,甚至开始了网络直播,身价大打折扣。而张玉珊将公司做到了上市,如今隐居幕后,过起了闲云野鹤的潇洒生活。

这样说来,大师的话好像也不无道理,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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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笔下,五大顶级宝刀:

1.屠龙刀

郭靖黄蓉用剑魔独孤求败的玄铁重剑铸造,长约四尺,百余斤重,锋利无比,无坚不摧,强力磁性能吸天下暗器,刀中藏有兵法岳飞《武穆遗书》。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郭破虏殉难后,屠龙刀落入江湖,引起无数血雨腥风,最后落入峨嵋派周芷若手中。

2.冷月宝刀

此刀寒光闪烁不定,刀柄上用金丝银丝镶著一钩眉毛月之形,美其名曰“冷月宝刀”。最初是南兰父亲南仁通大人在一批江洋大盗手中缴获。

南兰父女赴京途中,冷月宝刀被一群江湖豪杰惦记,南仁通被杀,南兰得苗人凤相救,二人结为夫妇。胡一刀死后,苗人凤将冷月宝刀埋藏在他墓前。

3.血刀

血刀门第四任掌门血刀老祖的宝刀,是由无数鲜血浇灌而成的,锋利无比。“血刀经”上的刀法,招式狠辣怪异,能让人出奇制胜。

血刀老祖凭此宝刀,横行江湖,罕有敌手,在雪谷,他完胜落花流水四大正义侠士,也赢得了狄云的尊重。他死后,血刀落入狄云手中。

4.玄铁匕首

韦小宝在鳌拜家里抄到一把匕首,貌不惊人,和普通的木刀差不多。连柄不过一尺二寸,份量却极重,和寻常的长刀长剑差不多。

韦小宝看其貌不扬,不以为意,随手往旁边一抛,“嗤”的一声轻响,匕首插入地板,直没至柄。原来,此刀是由玄铁铸成,极其锋利,削铁如泥。

5.鸳鸯刀

鸳鸯刀一短一长,传说刀中藏着武林的一个秘密,得之者将会无敌天下,所以各武林豪杰相互争夺,连满清皇帝也对鸳鸯刀格外垂青。

其实,两柄刀的柄上各刻有两个字,一曰“仁者”,一曰“无敌”,合起来乃是“仁者无敌”,这才是鸳鸯刀的秘密,无敌于天下的法宝。

滨州有一个秀才那天在房间里看书,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一位老人,头发花白,衣着长相奇特。将老头请到了房间,经过一番对话才知道他叫胡氏,乃是狐仙。因景仰秀才行为优雅,想与秀才朝夕相伴。

秀才很爽,又没有当什么奇怪的事,让他留着。俩“人”天天聊,评古论今。渐渐地,秀才觉得老胡的学问真的很深,说起书里有些话来,他总是能给自己一个高看,秀才也很敬佩他,便把他留下来长期生活。

那天,秀才偷偷摸摸地跟老胡说道:“你说过你很爱我、很佩服我的,可是你这几天也见过,只是我家的这个条件太可怜,如果你稍使点法术我岂不是很富有么?”

老胡看他这副模样,默默无语,片刻后笑道:“要钱,这很容易,但必须十几块作为母钱才行!”秀才将钱备下,两人立于房内,窗明几净,老胡嘴里念着咒语,不分分钟就有数以百万计的钞票从房梁上倾泻下来。钱雨停不下来,不一会儿没膝。

再下来一会儿,房子里的钱物已深达三、四尺老胡问道:“够不够?”“够不够!”老胡的手一挥钱雨嘎然而止。两人走出家门锁上房门,秀才自认为发了财。不一会儿秀才禁不住打开门要去看钱,结果屋里空无一人,只剩下这十几枚母钱。

秀才怒气冲冲地找到老胡说老胡骗了自己,老胡却说:“我找到您只是想和您切磋学问,而非与您做贼功,若要合意,您就该找个偷了为友,老夫也不可能从命”。说着拂衣而去,只剩下秀才一人在干瞪眼了。

故事来源于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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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广西土著村落里有一个叫叶限的少女,她长得很漂亮,还会淘金,很受爸爸们的喜爱。其父娶有两个儿媳,叶限生母早逝,其父亦死于衰荒之年,只剩下叶限与继母,同母异父的姐姐相依为命。跟在后妈的身边过日子的自然叶限到处被排挤。

天天叶限早出晚归地工作,上山劈柴、下水打鱼,脏活儿累活儿全由她来做。这一天,叶限再次到江边打鱼,只见一条鲤鱼躺在河滩里,身长两寸许,全身通红,两眼炯炯有神。叶限对这条美丽的小鱼非常喜爱,于是就带着小鱼回家偷偷地养了起来。

可鱼长得快,小盆子换大盆子,大盆子换大池子,结果没处养,眼一看被后妈发现,便放在水塘里。天天吃东西叶限给鱼儿喂了半顿饭,鱼儿对她还格外亲切感人,叶限一上来就会浮在水面上,别人过来了,鱼儿却毫无动静。

时间一长,叶限的后妈才发觉不对,有一次尾巴跟着叶限走到水塘边上,看到鲤鱼时,馋得不行。可是她一个人到了池塘边,鱼儿是出不来了,如何是好呢?

后妈叫来叶限说:“您这件衣服已经穿那么多年了,应该换件新衣了,您就把大衣送给我吧,我会找裁缝来衡量尺码的。”叶限也认为是太阳的西面。后妈再一次叫她到西面几里远的水塘里打鱼,叶限毫不生疑。

等到叶限离开时,后妈穿上衣服手持匕首来到塘边。鱼儿以为是叶限来袭,欢快地游上岸去,刚刚露鱼头,后妈妈就手起刀落将鱼儿打死了。这时的鱼大约有数丈长,后母亲将其拖回家中,去鳞、剖骨、拆鱼、煨汤,味道鲜美。

吃完了鱼,后妈就将鱼骨藏入粪堆里,有意识地做到了天衣无缝。次日,叶限像往常一样到塘边喂鱼,却久候未见鱼的踪影,忍不住哭了起来。

此时,却见一麻衣散发之人从天上下来,告诉她:“乖孩子,不要哭了,那鱼是你后妈杀死的,鱼是他们母女俩吃掉的,鱼的骨头就埋进粪堆里去吧!你回到家就拿出鱼骨头来吧!只要向鱼发誓,就一定能一件一件地应验你的祷告!”叶限遵言而行,取鱼骨,许金银衣食之愿无不可应。

叶限对锦鲤有感,也难免一个人难过。这一天赶在聚会的时候,大伙儿一起去游玩,后母带亲闺女外出游玩,只剩下叶限在家里看。叶限和她两人换了锦衣华服、金丝秀履、盛妆奔赴聚会现场。大姐从人群里看见一个穿着艳丽、鲜艳动人的女人,免不了要多瞧两眼,愈瞧愈熟悉,那不就是大姐么?

跟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也感觉像是也叶限一样,就在人群中走了过去,准备走到底。叶限看到后妈来了,心里慌了,挤了挤人群向外跑去,慌得他跑失了一只鞋子,赤足就往家里跑。后妈回家后,见叶限仍穿旧衣,睡在院子树上,就毫不生疑,以为是看花了眼。

再加上那只鞋子,是一位商人捡回来的,看看做工的精致华美,举世无双。有一次下海来到临近的岛国叫陀汗,他将鞋子献给了大王,大王见这鞋子心灵手巧,就让嫔妃试了试,谁也穿不下。于是干脆请了全国的妇女们试鞋子,都没办法。

终于于是出现了众人可以猜度的剧情,王拿起鞋子四处穿试,终于发现叶限。带着叶限回宫,叶限穿着以前锦衣华服像神仙。叶限将一切告知诸君,诸君将她与鱼骨带回岛国。

后来母亲与女儿被飞石砸死,当地百姓怜之,将其埋葬,命名为懊女冢。

及叶限至陀汗时,嫁王为夫人。王从鱼骨上祈求得金银珠宝不计其数,结果不知足,再求也不灵。

故事来源于唐代段成式所著笔记小说集《酉阳杂俎》中的“叶限”一词。

最有书画天分的人,创造钻石般切割美妙的书法字体!

只可惜,他是皇帝,从此命运反转、人设崩塌,进而玉碎!

深析“瘦金体”的美学价值!

宋徽宗 赵佶,1082—1135,宋神宗第十一子、宋哲宗之弟,宋朝第八位皇帝。先后被封为遂宁王、端王。哲宗于公元1100年正月病逝时无子,向太后于同月立他为帝。第二年改年号为“建中靖国”。

宋徽宗即位之后启用新法,在位初期颇有明君之气,后经蔡京等大臣的诱导,政治情形一落千丈,后来金军兵临城下,受李纲之言,匆匆禅让给太子赵桓,在位25年(1100年2月23日—1126年1月18日),国亡被俘受折磨而死,终年54岁,葬于都城绍兴永佑陵(今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东南35里处)。

他自创一种书法字体被后人称之为“瘦金体”,他热爱画花鸟画自成“院体”。是古代少有的艺术天才与全才。被后世评为“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编写《宋史》的史官,也感慨地说如果当初章惇的意见被采纳,北宋也许是另一种结局。并还说如“宋不立徽宗,金虽强,何衅以伐宋哉”。

“瘦”是线条的“紧”“窄”,一般书法史常说宋徽宗瘦金体从唐代薛稷而来。薛稷书体也“瘦”。一般而言,唐初的书体承袭隋碑的严谨,线条都偏瘦,欧阳询如此,褚遂良也如此,只是薛稷瘦中带转折的刚硬,是与“瘦金体”关系较深。五代南唐后主李煜的书法被称为“金错刀”,用“金”这个字比喻线条,美学意涵的复杂性与深度都比较不容易理解。

“金”是金属,是青铜,也是黄金。“金”是一种闪烁的光,是线条的锋芒毕露。先秦工艺流行“错金”,在青铜器中嵌入金丝或银丝,金银细丝在颜色沉暗的青铜表面闪闪发光,展现“错金”之美。先秦也常常用错金的方法镶嵌铭文,汉字错金,因此也有长久工艺的历史。把“瘦”和“金”连起来形容宋徽宗的书法,线条虽细瘦,却有华丽贵气,“金”才容易理解。

宋徽宗的书法特殊,但宋代四大书法家苏、黄、米、蔡里,没有宋徽宗。宋徽宗的书法像走在危险边缘的美,使人爱恋,也使人害怕。收藏在台北故宫的“秾依翠萼,焕烂一庭中”,每一个字都是光的闪烁灿烂。宋徽宗把汉字线条做得锋芒毕露,“锋”与“芒”都是汉字美学的禁忌。书法讲“藏锋”,正是因为整个儒道的主流传统都不鼓励“锋芒毕露”。“锋芒毕露”是要遭忌的,会遭天谴。老子哲学总认为“锋芒”是最容易折断的地方,不可长久。

书法美学讲“藏锋”,讲“棉中裹铁“外柔内刚”,其实都是在书法里放入了人事的学习。苏轼许多线条都是“棉中铁裹铁”,在灾难痛苦是隐忍收敛,把顽强的生存意志内敛到外面不容易看出来,变成“藏锋”,把“锋芒”藏起来。“锋芒”是会伤别人的,当然,也会伤自己。作为帝王,宋徽宗发展出与传统汉字美学完全不一样的一种“锋芒”的鼓励。“瘦金体”把所有应该“藏”的“锋”全部外放,闪烁灿烂到刺眼。

瘦金体像钻石的切割,用线条营造出许多菱形三角的切割面,切割面折射出光,刚硬锐利,没有一点妥协。“舞蝶迷香径,翩翩晚风”,宋徽宗的美,像暮春浓郁花香里迷失了路的蝴蝶,他要极度的灿烂,他要极度的华丽,他要极度的美。美使他耽溺,使他流连忘返,使他走向毁灭,走向亡国。

“瘦金体”是帝国殉亡的美,美到使人惊悚,如同一种“玉碎”,有惊动天地的凄厉。“瘦金体”像马勒的音乐,顺高音的极限仍然缠绵回荡不断。像波德莱尔的《恶之花》,背叛嘲笑世俗的安稳顺利,宁愿走到毁灭的边缘,大声一哭。“

瘦金体其实是非常“西方”的美学,长久压抑个人放肆性可能性的民族,会害怕“瘦金体”。“瘦金体”是交错着美与毁灭的魔咒。“瘦金体”不藏锋、不妥协,宁为玉碎,在整个帝国死亡的边缘,书写下“翩翩逐晚风”的美丽诗句。

《牡丹诗帖》纸本,华丽富贵,疏密自然,用笔洒脱,线条粗细有致,笔势圆转流畅,书写时以手腕为轴心,少了点刚硬,多了些柔和,充分表现出了瘦金书体的婀娜之美。

释文:牡丹一本,同干二花,其红深浅不同。名品实两种也,一曰叠罗红,一曰胜云红。艳丽尊荣,皆冠一时之妙,造化密移如此,褒赏之余因成口占。异品殊葩共翠柯,嫩红拂拂醉金荷。春罗几叠敷丹陛,云缕重萦浴绛河。玉鉴和鸣鸾对舞,宝枝连理锦成窠。东君造化胜前岁,吟绕清香故琢磨。

欲借、风霜二诗帖,这幅诗帖,就是展现了宋徽宗“瘦金书”神采的精品之一。帖上的每一个字都细瘦、挺拔,笔划舒展、遒丽。在转折处,都明显可见书家刻意将藏锋、露锋、运转提顿的痕迹保留下来,形成横画收笔带钩,竖画收笔带点,撇似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而内敛,连笔似飞而乾脆等特点,通幅极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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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广西的土著村落有个少女叶限,长的美丽,又能淘金,深受父亲喜欢。父亲娶了俩媳妇,叶限的生母早亡,父亲也在衰荒之年去世,留下叶限和继母、同父异母的妹妹生活。跟着后妈生活,自然叶限处处受排挤。

每天叶限起早贪黑的干活,上山砍柴,下水捕鱼,脏活累活都她干。这天叶限又去河边捕鱼,见河滩上卧着一尾鲤鱼,长约二寸,浑身红色,眼睛闪着金光。叶限很喜欢这条漂亮的小鱼,便把它带回家中,偷偷养在盆里。

但鱼长的很快,小盆换大盆,大盆换大缸,最后是在没地方养了,眼瞅着就被继母发现了,就放到了水塘中。每天吃饭的时候叶限都把自己的一半饭菜喂鱼,鱼跟她也特别亲,只要叶限一来,它就浮出水面,其他人来,鱼就没有动静。

时间一长,叶限后妈发现不对劲了,一次尾随着叶限来到水塘边,见到了鲤鱼,当时就嘴馋了。但她自己去池塘边时,鱼就是不出来,怎么办?

后妈把叶限叫到跟前,说:“你这衣服穿了这么多年,该换一件新的了。你把外套给我,我去找裁缝量量尺寸。”叶限还以为太阳西边出来了。后妈又让她去西边几里外的池塘捕鱼,叶限也没有怀疑。

等叶限走后,后妈穿着她的衣服,拿着匕首就去池塘边了。鱼以为叶限来了,高兴的游到岸边,刚露出鱼头,后妈手起刀落,把鱼杀死。此时鱼长约几丈,后妈把它拖回家中,去鳞剖骨,拆解鱼肉,炖了汤喝,鲜美异常。

吃完鱼后,后妈把鱼骨藏在粪堆中,自觉做的天衣无缝。第二天,叶限照常来到池塘边喂鱼,但等了很久也不见鱼来,不禁哭出了声。

这时,只见一个麻衣散发之人从天而降,对她说:“好孩子,别哭了。那鱼被你后妈所杀,鱼肉被她们母女吃尽,鱼骨埋在粪堆中。你回家后把鱼骨取出,只要对鱼骨发愿,必能件件应你的祈求。”叶限依言照办,把鱼骨取出,许愿金银衣食没有不应验的。

叶限感念锦鲤,又不免独自伤心。这天赶上集会,大伙都去玩了,后母带着亲闺女出去玩,唯独留下叶限看家。叶限等她俩走远,换上锦衣华服,金丝秀履,盛妆赶赴集会。妹妹在人群中看到一个女子衣着华丽,明艳动人,不免多看几眼,越看越眼熟,这不是姐姐吗?

把事情告诉母亲,母亲也觉得像也叶限,便穿过人群,要去看个究竟。叶限见后妈走来,心中发慌,挤破人群往外跑,慌乱中,跑丢一只鞋,光着一只脚跑回家。后妈回到家,看见叶限还是穿着以前的衣服,在庭院树下睡觉,便没有怀疑,还以为看花眼了。

再说那鞋,被一个商人捡到,看做工之精美华丽,无与伦比。一次出海到邻近名叫陀汗的岛国,把鞋献给国王,国王看这鞋巧夺天工,让嫔妃们试穿,没有一个人能穿上。便索性让全国女子都来试鞋,也没有一个能穿上。

最后便发生了大家都能猜到的情节,国王带人拿着鞋到处找人试穿,最后找到了叶限。把叶限带回宫中,叶限身着之前的锦衣华服,如仙女一般。叶限把事情经过都告诉了国王,国王带着她和鱼骨回到了岛国。

而后妈和女儿都被飞石击死,当地人可怜她们,把她们埋了,取名“懊女冢”。而叶限到了陀汗,嫁给了国王,成了第一夫人。国王向鱼骨乞求得到了无数金银珠宝,最后他贪得无厌,再乞求就不灵验了。

故事出自唐代段成式创作的笔记小说集《酉阳杂俎》“叶限”。

大家是不是觉得眼熟,这不是《灰姑娘》吗?其实这个故事也是一个经典类型,世界各地都有类似故事,如9世纪《酉阳杂俎》的叶限,10世纪日本的《落洼物语》、17世纪法国佩罗的《灰姑娘》、19世纪格林兄弟的《灰姑娘》。而靠鞋子认人的桥段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园前1世纪古希腊历史学家斯特拉波记载的洛多庇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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