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达拉特旗人民医院门诊挂号费价格调整!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鄂尔多斯新闻   2023-05-05 00:04:34


(相关资料图)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关于调整

门诊诊察费价格并纳入

医保报销范围的相关通知

各位患者及家属:

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5月5日零时起,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门诊诊察费(挂号费)价格进行调整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一、门诊诊察费(挂号费)价格进行调整,其中普通挂号费、副主任医师挂号费、主任医师挂号费分别调整为15元/次、20元/次、30元/次;中医普通门诊诊察费、中医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中医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17元/次、22元/次、32元/次。

二、门诊挂号费包括急诊挂号费在报销时不设起付线,按照80%比例进行支付。

温馨提示:

①门诊挂号费包括急诊挂号费,目前只能在人工窗口挂号时进行同步报销,不能挂号后补报。

②此次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报销,只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居民医保患者和职工医保患者,自费和其他省市的医保患者不享受该报销政策。

③门诊挂号费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如无法提供以上凭证将无法进行医保报销。

④因医院线上挂号系统正在升级改造,故自2023年5月5日零时起,暂停微信公众号、自助机预约挂号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医保咨询电话:

东胜部:0477—8367218

康巴什部:0477—8590200

达拉特旗人民医院

达拉特旗人民医院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

项目价格的通知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为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3〕64号)要求,达拉特旗人民医院自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参保人员(含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的门诊诊察费(挂号费)将按80%比例直接报销,请来院就诊人员直接到收费窗口缴费。

普通门诊诊察费变更后价格为15元,报销比例80%,报销后患者自付3元。

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变更后价格为20元,报销比例80%,报销后患者自付4元。

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变更后价格为30元,报销比例80%,报销后患者自付6元。

为实现线上自助挂号报销,需调整系统,故自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暂停微信公众号、自助机预约挂号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就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达拉特旗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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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东胜区医院挂号费自付3元起→

来源: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达拉特旗人民医院

编辑:杨阳、李荣

校对:王淑琪

校审:王曾

终审:郭紫欣